主题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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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路宣教与传统宣教的比较
叶仁昌教授
(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系教授)
网路上流传着一个笑话。蜘蛛和蜜蜂被安排结婚,蜘蛛非常不解,为什么要跟蜜蜂结婚?蜘蛛妈妈告诉他:「因为人家是个空姐」。反过来,蜜蜂也觉得很奇怪,为什么要嫁给蜘蛛这种怪物?心里不太情愿。蜜蜂妈妈就安慰她说:「好歹人家是搞网路的」。这个笑话传达了一个信息,网路是新贵,它代表光明的未来。网路对于宣教的重要性,绝对毋庸置疑,但它并不是宣教的核心,也不是关键,只是一个工具。如果有一天,手机或PDA很发达,我们可能要另办一个研习会,探讨怎么样用手机或PDA传福音。
我们可以承认,相对于传统宣教,网路这个工具很有威力(powerful),它改变了游戏规则,也带来了新的机会,甚至导致了文化版图的重组;但它还只是个工具。我们不需要陷入时下很流行的科技乐观主义。笔者认为,网路宣教的成败,最终还是决定于传统宣教的一些关键因素。以下从三方面来比较网路宣教与传统宣教的异同,然后指出从事网路宣教所需要的若干态度和原则。第一是宣教者,第二宣教对象,第三是宣教者与宣教对象之间的宣教关系。
无论传统宣教或网路宣教,成败的关键之一都要有宣教的人,而这些人必须委身和专业。有好的工人,才有好的工作,这一点在所有的宣教事奉上完全一样。如果华人教会圈子里在传统宣教上一直缺乏国度人材,就不要指望因为网路这个工具的诞生而在宣教上有重大突破。网路不是魔术棒,可以化腐朽为神奇。而在培养委身和专业的宣教士这一件事情上,网路恐怕也很难扮演重要的功能和角色。这就是第一个论点:网路宣教的入手,要回到传统宣教中挑选合适的宣教者,可能是某个宣教机构,也可以是一个宣教人。
网路宣教就像所有的宣教工作一样,必须依附在一个宣教的人或宣教组织上。当这个宣教的人或组织在宣教事工上有活力、不断深入、创新和开拓,所依附的那个网站才会有活力、不断成长。这就是第二个论点:宣教网站的活力来自它所依附的宣教者的活力。譬如,《突破》的网站,它的活力应该来自香港的「突破」这个机构不断推展青少年事工的活力。再譬如「心灵小憩」,它的活力来自韵琳姊妹和苏友瑞弟兄不断地在文艺上创作;他们其实在作文艺宣教,只是将文艺创作的成果转化,载在网路这个工具上罢了。如果宣教网站背后的宣教事工没有持续性的活力,宣教网站就会好像汽车找不到地方加油,甚至会跟宣教对象脱节。
那么,进一步看,对于宣教者来说,网路宣教和传统宣教有什么不一样呢?主要是网路世界没有霸主,而且通路共享。所以,网路宣教者可以是一个没有什么资源的边缘团体、甚至是个体户。传统宣教,无论是平面文字或大众传播,几乎都受限于通路的被寡占。写好一本书要有书店肯出版、陈列和贩售;文章能不能刊登要看报社的喜好;运用大众传播媒体更要付出高昂的费用。可是这些在网路世界都不存在了,即使只是一个边缘性的小团体,网站费每个月只花几千块钱,或者不必花一毛钱的个人网站,都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上网连结来观赏。一般来说,网站的登录是受欢迎的,是完全开放的,还有一大堆的搜寻引擎替你作免费的广告。你更可以将好的内容主动放到别人的大型网站上,或是透过电邮四处传送;这是网路对宣教很有利的地方。因为,宣教者的财力和资源通常很有限,更不可能跟社会上的那些财团和组织竞争,而网路的开放性解决了这个问题。这就道出了第三个论点:愈是边缘性或没有资源的宣教者,愈值得在网路上投注心力。笔者常常告诉自己:我经营一个很小的舞台,但我有全球化的观众。
一般来说,我们是用族群或类别范畴来区分宣教的对象,而这一个策略在网路宣教和传统宣教上似乎没有什么差异。网路宣教同样可以针对上班族、学生、原住民、妇女、偏远地区等等的对象,但前提必须是那些对象也普遍使用电脑,并且依赖网路来获取生活资讯。于是,出现了一个问题,就是所谓「数位落差」。很多偏远或落后地区、还有贫穷的族群或原住民并没有电脑,很多老年人和家庭主妇也对电脑敬而远之,甚至笔者很多同事,虽身为大学教授,对于电脑只是用Word写文章和收发电邮,偶尔上网看看报纸,并没有依赖网路去追寻一些生活和需要的满足。大陆号称上网人口是2.5亿,但至少还有10亿以上的人口不适用于网路宣教;台湾上网人口大概是1,500万,至少还有800万不适用于网路宣教。当然,上网的人口会继续增加,但「数位落差」很多时候根本是「数位死角」,这正是网路宣教的局限性。因此,笔者想表达,从社会学来看,网路是有阶层性、文化和知识性的。这又引出第四个论点:愈是属于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产阶级,愈是网路宣教的对象;反过来,网站愈是展现知识性与文化性,宣教的回响和效果就愈大。
从宣教者与宣教对象之间的关系来看,网路宣教与传统宣教相比,确实在几方面有很大的差异。
1. 网路上的宣教关系是一种「陌生的、匿名的互动性」。通常,教会的宣教事工,虽然未必跟对象熟悉,但至少曾面对面,知道对方的一些基本资料。当然,传统宣教也未必完全如此,譬如文字宣教或透过大众媒体的福音节目,对象也是陌生的、匿名的;同样也不大确知阅听人在哪里!不过,文字宣教或是媒体宣教并没有互动性,即使是举办书友会或来电(call in),互动的规模都很小。但在网路上,虽然彼此陌生、匿名,却是有相当规模的互动性,可以下载、上载,又可以不断交换讯息,还可以形成互动的群体。由此而来的第五个论点:网路宣教面临一个自我矛盾的挑战,就是要在彼此陌生的关系中作出具有信仰深度的互动。然而,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我矛盾的;因为在一般的状况下,我们并不会对陌生人谈论自己的内心深处,而信仰又偏偏是属于人的最深层的结构。故此,可以说在网路上作协谈或心理辅导大概是最难的;或者说,作起来最没有把握,很可能非常表面化。
2. 不仅如此,网路上的宣教还是高度不稳定的关系,甚至是稍纵即逝。网路上充塞着一大堆晃来晃去、进进出出的人,不必有所谓忠诚。传统宣教的对象不太容易逃之夭夭,因为固着在地缘性,或者跟基督徒有工作或朋友的关系。他们比较容易被「逮」着,然后基督徒联络他、邀请他、关心他,甚至是跟进;但网路宣教的对象,只要一不满意、厌倦了,或者胃口变了,可能一溜烟走掉,而且无影无踪。所以,网路宣教难以像传统宣教那样,能够长期性地跟进。
耶稣的宣教,时常是先透过医治来建立信任关系,栽培门徒也同时发展了彼此之间的关系,但网路上是「没有关系」的。根据社会学家对于华人的研究,华人信主或参加教会,有相当高的比率是由于「社会网络」(social network)所提供的支持。可是,今天我们却发现到,人在网路上没有任何社会网络在维系和支撑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这个「人」是已婚的、是个爸爸、是个邻居、是个教授、是个理事长,伴随着这些角色而来的是一个社会网络。但是在网路上,我变成了一个号码(ID),我什么角色都不是,任何地缘的、工作的、亲属的、友谊的、社会的关系都不存在。这个时候,要一个华人信主或加入教会恐怕就更难了,除非那个人是非常习惯于透过理性思考而自我改变行为的人。基本上,虚拟世界的人就是孤零零地漂泊的游魂,从这里提出第六个论点:网路宣教要收割,必须从虚拟走入实境,将对象导入基督徒的社会网络,以发展真实的关系。
结语
最后,对于网路,笔者提出一个很重要的观察角度。网路基本上是知识社会的一环,不仅架构网路的软硬体技术是一种知识专业,网路上流通的是大量的符号和资讯,网站的建立和内容更是创意和智慧的结晶。这就引出最后一个论点:网路宣教绝对是一场知识建构和文化创造能力的严苛考验。
几年前,笔者一直在基督徒圈子里提醒要注意知识社会的来临,但教会「听而不闻」,教会普遍只关心怎么样以最快的速度使人数增长。对于信仰应怎样整合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学、艺术和哲学,使形成一股强而有力的基督教文化,教会通常缺乏兴趣。如果华人基督教这种文化贫乏一直不能突破,网路所有的好处只会让其他更有知识建构和文化创造力的群体受惠,然后更有力量地腐蚀和攻占基督徒的堡垒。
近代好几次的科技突破都使基督教节节败退,广播、电影和电视的发达和普及,所掳走的人心远远超过基督徒利用它们来得到的人心,因为世界之子比我们更有知识建构和文化创造的能力。今天,随着网路时代的来临,同样的挑战再次面对我们,殷切地希望这一次我们基督徒能扳回一城。
《环球华人宣教学期刊》第廿二期,2010年10月。
(本文原刊在《大使命》双月刊第81期,2009年8月号;原文曾于2002年10月31日之华福中心举办的「资讯科技与福音传播研讨会」中发表,今应编者之邀已更新若干人口数据及部份内容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