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为婚姻立界线》 Authors 陈南茜 传道 Abstract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在婚姻里立界限,首要条件必须在婚姻里,而不是以离婚为最后的界限;已离婚的人,已不在婚姻里头。作者又清楚教导读者,在婚姻里立界限,是为自己立界限,而不是为对方立界限。 Downloads DOC PDF Issue Vol. 1 No. 6 (2010): 《环球华人宣教学期刊》 第十九期 Section 书香处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