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為婚姻立界線》 Authors 陳南茜 傳道 Abstract 讀完這本書使我明白在婚姻裡立界限,首要條件必須在婚姻裡,而不是以離婚為最後的界限;已離婚的人,已不在婚姻裡頭。作者又清楚教導讀者,在婚姻裡立界限,是為自己立界限,而不是為對方立界限。 Downloads DOC PDF Issue Vol. 1 No. 6 (2010): 《環球華人宣教學期刊》 第十九期 Section 書香處處